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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具資源
聽損青年諮詢服務-常見問答Q&A
《生活輔具資源》
製作與更新日期:107.07.30
★此諮詢服務問答集以桃園市資訊為主,並僅供參考
★相關資訊以各官網為主,可至官網查詢確認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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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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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人工電子耳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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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與須知:
1.第1次向社會局申請人工電子耳耗材補助者,需檢附由醫師開立註明人工電子耳植入日期之診斷書,以證明植入手術已滿3年,第2次(含)向本市社會局申請者可免附診斷書。
2.各項耗材項目需同批1次提出申請
3.12歲以上補助使用年限為兩年,12歲以下兒童補助使用年限為一年。
- 補助項目:人工電子耳耗材(含長線、短線、線圈、麥克風、磁鐵、耳勾等…項目)費用
- 補助費用:低收入戶補助新台幣10,000元、一般戶補助新台幣8,000元
- 申請流程與方式
1.身心障礙者提出輔具需求→確認補助相關資格→依各項評估規定進行評估→備齊資料至區公所提出第一階段(輔具購置)申請→市府寄送核定通知書→民眾自行購買輔具→備齊資料至區公所提出第二階段(輔具費用)申請
2.申請規定與表件,請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福利服務-身心障礙者福利-身障福利補助,網站瀏覽與下載,請點選【網站】
3可聯繫「桃園市輔具資源中心」諮詢~網站、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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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電子耳語言處理設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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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裝置人工電子耳之聽覺障礙者,其原裝置之人工電子耳語言處理設備機型因原廠停產致原無法繼續使用者。
- 接受人工電子耳手術滿五年始得申請。
- 應由輔具供應商出具原裝置之人工電子耳處理設備機型因原廠停產致原無法繼續使用之證明,並註明廠牌及更新前後之型號、序號。
- 應檢附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保固書並應載明產品規格(含本基準所定本項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型號、序號、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含年、月、日)、至少十年之保修起迄日期、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及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服務電話,並應標示經中央主管機關醫療器材查驗合格之登記字號及其他必要資訊。
- 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之全額。
- 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之百分之七十五。
- 一般戶:「最高補助金額」之百分之五十。
- 不須評估
- 身心障礙者提出輔具需求→確認補助相關資格→依各項評估規定進行評估→備齊資料至區公所提出第一階段(輔具購置)申請→市府寄送核定通知書→民眾自行購買輔具→備齊資料至區公所提出第二階段(輔具費用)申請
- 詳細申請規定與表件,請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福利服務-身心障礙者福利-身障福利補助,網站瀏覽與下載,請點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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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住家門鈴閃光器呢?
(或電話擴音器、電話閃光震動器、無線震動警示器、火警閃光警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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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聽障者。
(二)具聽障之多重障礙者。
(一)以共同生活戶為補助單位,每戶僅得申請一台。
(二)應檢附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
保固書並應載明產品規格(含本基準所定本項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型號、序號、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含年、月、日)、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及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服務電話及其他必要資訊。
- 補助基準:門鈴閃光器、電話擴音器、電話閃光震動器、無線震動警示器、火警閃光警示器。各項最高補助金額二千元,最低使用年限五年。
- 申請期限與方式:
- 不須評估
- 身心障礙者提出輔具需求→確認補助相關資格→依各項評估規定進行評估→備齊資料至區公所提出第一階段(輔具購置)申請→市府寄送核定通知書→民眾自行購買輔具→備齊資料至區公所提出第二階段(輔具費用)申請
- 詳細申請規定與表件,請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福利服務-身心障礙者福利-身障福利補助,網站瀏覽與下載,請點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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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裡購買震動鬧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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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至助聽器公司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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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語障者如何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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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設有「聽語障人士簡訊報案系統」
簡訊報案專線:0911-511904
傳真報案03-3371119
- 除了聽語障人士外,民眾如遇緊急狀況,無法利用言語方式求救時,亦可利用行動電話發送求救簡訊至0911-511904尋求協助。
- 請於簡訊上敘明案件類型、事故地點、受傷人數...等訊息。
- 為求簡訊發送速度,可先行將電話輸入個人手機通訊錄內。
- 詳細資訊,請至桃園市政府消防局-便民服務-聽語障簡訊報案,請點選瀏覽【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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