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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

一、簡章適用對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修)業或具同等學歷(力)者,同等學歷(力)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二)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經直轄市、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符合資格之學生。

(三)111年12月31日前已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確認個案,且登錄之障礙類別應符合報名之簡章類型。
 

二、簡章重要安置期程說明如下(詳如各簡章):

(一)線上報名:各國中請於112年2月6日(星期一)至2月19日(星期日)至「桃園市高中特教服務E化平台」(網址:https://tyshse.special.tyc.edu.tw/special/)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二)報名資料送件:各國中請彙整集體報名名冊於112年2月20日(星期一)至3月1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件送達桃園市高中特教資源中心(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三、簡章另公告於「112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https://tyshse.special.tyc.edu.tw)及「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s://adapt.set.edu.tw)。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桃園市高中特教資源中心劉芷寧主任或張玉珊組長(電話:03-3647099分機666或602)、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涂芳瑜股長或戴美倫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7581或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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